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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发布时间:2026-04-23 10:54 来源:州应急管理局

典型案例一(煤矿领域)

1.(典型案例描述)2026年4月2日,恩施自治州建始吴家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某员工在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发现钢丝绳托辊未正常配合钢丝绳转动,且三处钢丝绳脱离托辊,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因此造成伤人、伤设备,遂即向值班矿领导报告隐患。值班矿领导立即安排机电科人员现场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了全面维护保养,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2.(机制建立情况)恩施自治州建始吴家湾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15万吨/年的生产煤矿,现有职工130人。2025年5月,公司完善了《吴家湾煤矿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在井口设置了“吴家湾煤矿内部隐患举报箱”鼓励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机制建立以来,2025年度累计报告隐患10项,完成整改10项,整改率达100%,发放奖金2000元。2026年目前暂接到1起,奖励200元。

典型案例二(旅游领域)

1.(典型案例描述)2025年12月9日利川腾龙风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某员工进行日常道路安全巡查时,发现高架桥前约30米处有一起山体滑坡安全隐患,对道路安全通行造成影响,该员工随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及时安排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对滑坡点进行处理和清除。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滑坡点进行了及时处理和清除,保证了道路安全通行。依据公司《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部门《景交部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制度》中的相关奖励办法,为表彰先进、激发积极性,特申请对上报此次隐患问题的某员工给予奖金500元的奖励。

2.(机制建立情况)利川腾龙风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本土土家文化为核心、以世界级溶洞为独特载体的5A级景区。现有职工300人,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更新《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遵循“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的原则,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定奖励标准,分四类: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至300元;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4、举报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等安全问题奖励标准为 200元;

典型案例三(民政领域)

1.(典型案例描述)2026年3月4日19时20分,恩施市失能半失能养老院某员工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敏锐察觉到有异味散发,迅速开展全方位巡视,发现院民楼一楼通道门口公共区域的垃圾桶正冒出浓烟,且伴有明显的烧焦异味。经现场严谨核实,系入住的失能老人趁护理间隙私自吸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至垃圾桶内,致使垃圾桶已出现燃烧迹象、散发异味,形成了初起火灾隐患。该员工在发现险情的第一时间大声示警,迅速组织疏散附近老人,果断切断就近电源,快速取用走廊壁挂式干粉灭火器,严格按照培训规范,精准对准火源根部进行喷射,用时1分钟将火彻底扑灭。该员工随即通知安全管理员,做好老人的情绪安抚工作,有效避免了因恐慌拥挤而引发次生伤害。养老院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与奖励办法》,于 2026年 3月 7日全院职工例会上对该员工通报表扬,并给予现金300元作为奖励,以实际行动兑现隐患报告奖励承诺。

2.(机制建立情况)恩施市失能半失能养老院以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抓手,快速处置老人吸烟引发火情隐患,及时兑现奖励、闭环整改问题,有效守护入住老人安全,为恩施市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风险预防长效机制提供了可复制实践。该案例充分体现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在调动员工积极性、快速消除隐患、保障特殊场所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